首页 » 办公室工作 » 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
山西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场所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3-05-08
    一、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或使用明火。
    二、在规定位置放置水杯和暖瓶,不得置于工作台上。
    三、不在工作场所接待外来访客或与客人谈及档案内容。
    四、不得带钢笔、中性笔进入档案审核场所。
    五、审核档案时,只能使用铅笔摘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