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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3-12-13

       组织部是校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办事部门,是党委开展组织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经常研究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供党委决策参考,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调查研究基层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督促基层组织完成党委决定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党委汇报。

      三、努力探索干部制度改革新途径,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中层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干部工作新经验。

      四、经常研究分析各中层领导班子情况,向党委提出建议和办法,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五、按照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和建设工作,选拔培养好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知识分子的“抓总牵头”和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参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工作时间的落实认定,接待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干部申诉,配合纪委搞好党风党性教育工作及违纪党员的教育和处理。

      九、坚持开展党建研究和干部、党员教育工作。认真办好党校,做好统计报表、党费收交、管理、使用及接转组织关系工作。

      十、按照手续从简、把关从严的原则,做好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