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清理专项工作试点省份。经省委组织部和省高校工委研究,我校被确定为全省高校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清理专项工作试点单位。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校中层干部需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
请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所有中层干部(含调研员、科研机构负责人)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0月24日下午6点前送交党委组织部。
附:《干部情况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组 织 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