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学院党政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文明校园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努力建设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发扬光荣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学校各项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勤奋学习、学以致用
大力加强理论武装。完善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培训教育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着力提高治校能力。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培养战略思维,不断提高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能力,使干部的素质更加适应时代的要求。
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运用理论、思考现实、解决问题,抓住事关全局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制约发展的难点,善于化解矛盾,善于破解难题,善于推动工作。
(二)坚持心系师生、服务基层
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联系师生员工制度、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着力办好利民之事。千方百计争取办学资源,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明确办文、办事期限,坚决杜绝办事拖沓、互相推诿的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遵守上下班制度;规范办公行为,推行机关工作礼貌用语,倡导微笑服务;建立机关部处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综合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水平。
(三)坚持真抓实干、改革创新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坚持不懈地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努力使我们的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健全决策调研制度,在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着眼推动创新发展。坚决克服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思想,破除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的束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要精心谋划,科学运作,敢想敢干、敢闯敢拼,勇于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
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克服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的不良风气,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放在改革创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层层抓好责任分解,把每一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身上,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效果、干出水平。
(四)坚持民主团结、顾全大局
着力完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政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对师生员工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充分健全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规范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和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切实维护班子团结。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交心谈心、化解矛盾、形成合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一把手”与一班人的关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民主和谐、团结共事、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办学
带头发扬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我校自强不息、难苦创业的优良传统,自觉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盲目攀比,始终保持知难而进、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和励精图治、克勤克俭的奉献精神。
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注重各类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规划和论证咨询,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千方百计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规范公务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支出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开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和收入分配行为。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会议审批制度,精简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支出。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财务公开、民主理财,重大财务开支及劳务分配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定期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坚持立党为公、清正廉洁
更加注重预防。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切实做到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管理、惩治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约束干部的行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
更加注重治本。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招生、考试、收费、基建、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知识产权、对外合作等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党办、校办、宣传、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依靠教职员工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实施办法。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健全考核机制。开展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定期分析评价,增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实行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作风建设状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关于学院党政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学院党政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民主和谐、团结共事、规范运行、引领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目标,进一步提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领导力和执行力,推进基层党政工作的协调化,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学院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制,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学院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做到党政分工不分家,有效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的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学院工作运行机制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做到有规可依、遵章运行、院务公开、科学决策。
三、主要内容
推动学院党政关系协调化工作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完善和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不断规范党政联席会议规则和决策程序,使之成为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共同负责的基本决策机制。
(一)参会人员
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有:学院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和两办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教工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及有关研究室主任参加。
(二)议事范围
有关本单位党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这些事项应包括:
1、制定贯彻上级决议、决定的意见和方案及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向上级领导机关或部门提出的重要请示;
4、专业的设置和撤销,招生就业指导计划,重大教学改革及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能手的选拔、推荐;
5、本单位人事调动,职工的职务调整、职称评审、考核、奖惩、进修、出国等;
6、大额经费的使用,创收分配及福利发放原则;
7、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
8、重要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
9、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涉及群众利益的其他需讨论的重大事项。
(三)会议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前党政领导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对需要上会讨论的重要事项,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解决的原则和办法,经党政主要领导基本同意并进行沟通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2、根据议题内容,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在出席会议成员不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时方可召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会议内容涉及到参会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重大利益时,本人应当回避。
4、党政联席会议要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会上主持人先简要说明所议议题,然后由分管领导详细说明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其他参会者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在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党政工作范围,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集中大家意见,提出决定意见。
5、会议讨论时若出现意见分歧,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采取表决的办法,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若意见分歧难以统一,除紧急情况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重大复杂问题可将情况向校党委、校行政及联系的校领导或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请示后决定。
6、党政联席会议由专人进行记录。记录要做到准确、清晰,并及时归档备查。
7、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属保密性质的以及决议、决定的讨论形成过程,与会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四、保证措施
1、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学院党政关系协调化的重要途径。不得以其它会议代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要形成制度,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应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或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或主管领导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若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及时提请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再议,不得自行改变。
4、学院分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分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共同努力把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
5、学院领导要结合二级教代会的召开,定期向全院党员和教职工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尊重教职工的意见,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6、学院分党委要在每年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校党委报告。
7、学校采取措施,强化对学院党政协调情况的检查评估;在年度考核中,将把党政关系协调化作为对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以发挥监督评价和导向作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学生学风建设是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形成优良学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把学校创建成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具体措施。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推进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完善学生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线的学风建设思路,坚持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活动,帮助广大学生树立起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形成坚持真理、大胆创新的治学精神,严谨求实、刻苦钻研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治学方法,在全校形成“学生以成才为志,教师以授课为业,学校以育人为本”的良好氛围。全面实施和推进学风建设系统工程,形成知识、能力、品格并重的良好格局,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生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校、院两级学生学风建设领导组,促进学生学风建设落到实处。校级学生学风建设领导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保卫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思想政治部、研究生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公共体育教研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及各学院书记、院长。各学院相应成立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学生学风建设工作。通过完善的学生学风建设领导机制和组织体系,形成学校主导、学院落实、部门协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师生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统筹规划学校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保证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健全学校学风建设监督评价体系,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实效。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牵头,成立由学生党员骨干组成的校级学风监督岗,各学院结合学院特点,成立学风建设监督检查队伍,负责定期对各学院的上课、早操早读、晚自习、学生公寓等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加大力度,完善措施,营造学生学风建设良好氛围
(一)建立全程渗透式教育机制,保证优良学风的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为目标,针对新形势下学生思想实际,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学生为民族振兴、祖国富强而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新生入学,二、三年级和毕业教育等三阶段教育,分别以适应大学生活和培养学生浓厚的专业学习兴趣、倡导严谨学风和“爱国、爱校、诚信、创业”为主题开展重点教育。
(二)抓好队伍建设,促进优良学风的全面深入
一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要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在课堂上,要结合课程的内容和特点,介绍本门课程研究的最新动态、成果和研究方法,介绍学习本课对完善个人的知识结构和素质发展的意义,介绍掌握本课知识在今后个人职业生涯中的意义和作用。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使学生自觉把自己的精力和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来。加强学习方法的辅导,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治学方法,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把学生科研活动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科学的、开放式的终身学习观念,增强学术兴趣,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学生更好地做人,帮助学生成长,以高度的敬业精神、负责的教学态度、较高的学识修养和严谨的教学方法影响学生。此项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牵头,各教学单位和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师德教育,通过教风建设促进学风建设。
二是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学生辅导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树立改革进取意识,不断更新学生工作观念,总结学风建设新经验,探索学风建设新办法,开辟学风建设新途径,创造学风建设新业绩,充分体现学生辅导员在大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经常性联系,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做到及时发现、解决、处理学风建设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学风建设。
三是抓好学生党团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在学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以及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等在学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团学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学风建设的主人;要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坚持以育人为宗旨开展社团活动,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牵头,通过发挥在学生社团活动中的指导、服务和管理作用,把握学生社团的航标,推动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风建设稳步推进。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优良学风建设的有效运行
一是健全、完善检查评价制度。学校学风建设领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负责制订本单位学风建设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学风建设的绩效纳入相关领导和人员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坚持和完善学生“三早”(早起、早操、早读)制度,提倡和健全晚自习制度。修订完善《山西大学学生早操晚自习管理细则》等管理制度。学校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应加强对“三早”和晚自习出勤率的检查和考勤记载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三早”及晚自习的内容和任务。“三早”及晚自习出勤率纳入学院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三是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必须认真查处,按章处理。学生上课出勤率纳入学院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四是加强考试管理和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山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山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山西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山西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学籍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学风。
五是完善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国家、社会资助奖学金、山西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层层选拔,全面展示优秀学生的良好形象,切实发挥正面激励和榜样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勤奋刻苦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教研成果评比和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培养骨干,铸造名师,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完善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奖、贷、勤、助、补”资助体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和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横向覆盖经济资助、思想帮助、能力扶助等领域,纵向贯穿贫困生入学、求学、升学、就业全过程的资助育人保障体系,落实国家、省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切实关注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全面提升学风建设服务。
(四)完善环境建设,优化优良学风的成长空间
一是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浓厚学风建设氛围。第一,要建好软环境。发挥我校百年校史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营建以传统文化和优良校风为积淀,学术科技文化为载体,以文体艺术活动为重要形式的校园特色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通过举办校园文化节等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活品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学术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等校内外竞赛活动,开阔视野,增长学识;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在社会这所大课堂中接受教育、增长知识、锻炼才干;建立广泛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第二,抓好硬环境建设。要不断提高公寓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公寓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作为学风建设重要阵地的延伸,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对良好学风的形成起着推动和促进作用。学生要严格遵守《山西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坚持辅导员进公寓制度,辅导员要经常走进学生公寓,深入广大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生事务服务,更好地促进学风建设。第三,继续开展“大学与人生”、“约题讲座”等系列报告、讲座,积极邀请校内外的优秀校友、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讲座,一方面培育学校良好的学术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另一方面以专家学者的个人成就和人格魅力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四是要创建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功能,发挥校园文化的控制功能;优化人际关系,发挥校园文化的凝聚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教师的文化水平、大学的文化品位。
二是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诚信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实做事,提高学风建设的整体效果。要特别加强研究生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实验实习报告成果的管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注重论文的原创性和实验实习报告成果的真实性,杜绝剽窃抄袭等学术行为。
三是拓展实践育人形式,培养学生求实创新的良好素质。要把实践育人纳入到学生培养的整体规划,提高实践育人水平,切实做到实践育人与日常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专业学习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认同感;与志愿活动相结合,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要大力拓展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加大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投入,努力探索和创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深入基层、接触社会、增长才干、锻炼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学生为奉献基层、服务社会、报效祖国而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文明校园的实施意见
我校的安全稳定,不仅关系到学校自身的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的安全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人才培养的成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既是我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固树立大安全观,以“科学管理,建设安全文化,关爱师生,构建和谐校园”为宗旨,以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目标,以“明确职责,加强防范,强化措施,追究责任”为指针,以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坚持把校园安全管理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相结合,全校总动员,师生齐参与,不断完善校园安全文明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山西大学校园建成为和谐文明校园。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校和谐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成立山西大学和谐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成员及校长助理任副组长;党办、校办、校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保卫武装部、学生工作部、老干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外事处、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办,两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保卫武装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在学校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做好我校和谐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各项制度
1、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情报信息处理及反馈制度、治安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交通安全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实验药品管理使用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制度、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学生外出活动申报制度、禁止携带刀具制度、公房出租管理制度、办公场所改扩建项目制度、体育器材保管维修制度等制度。
2、进一步完善对校机要室、档案馆、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外事处、化学药品库、水库、配电室等学校一级重点要害部(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对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
3、认真落实《山西大学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山西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在年终创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上述内容各单位负责,党办、校办、纪检委和保卫武装部监督)
(二)强化安全管理
1、落实上级文件
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党办、校办牵头,各单位负责)
2、政保安全
各单位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意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把学校政治稳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确保各项政令的畅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党办、校办、保卫武装部督查)
3、消防安全
各单位(及其实行物业化管理的行政、教学、科研等办公楼,学生公寓楼,职工单身公寓楼)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对物业化管理楼负责,各单位对本单位楼负责;保卫武装部督查)
4、交通安全 (1)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外出参观、实习、公益活动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组织管理,师生集体外出,要按照有关手续报批。(各单位对本部门负责;各单位集体外出由两办督查,本科生外出由学生工作部督查,研究生外出由研究生学院分党委督查)
(2)加强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交通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设立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和重点提示,确保行人与行车安全。(保卫武装部具体负责)
5、设施设备管理
(1)加强校园各餐厅(学生食堂)、(公共)厕所和学校燃气、水电暖、锅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
(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存放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化学药品库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各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督查)
(3)加强生物标本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
(4)加强图书馆古籍室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图书馆负责)
(5)加强人民币和票据票证存放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各有关单位负责;计划财务处督查)
(6)加强学校各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承揽使用校内实验室的业务,不得在校内各实验室做私活儿。(各有关单位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督查)
(7)加强体育场地、文体馆、游泳馆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体育学院负责)
(8)加强校园超市、小卖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隶属于后勤管理处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隶属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
6、房屋安全
(1)用房安全
做好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餐厅、活动场所等用房及校园周边围墙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每学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所辖房屋负责,两办督查)
(2)出租(公)房管理
清查和整顿校园公有房屋的出租,禁止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坚决禁止从事酒吧、网吧、歌厅、台球、电子游戏和易燃易爆等经营活动,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常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家属区部分,后勤管理处负责任;教学区部分,各单位对管辖区域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督查)
7、学生管理
(1)学生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学生餐厅和就餐的卫生管理,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食品储存关,食品清洁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和食品操作间准入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严格饮用水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医院督查)
(2)学生公寓管理
严格执行学生公寓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携物出(入)楼者进行检查和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公寓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等电器,不得任意乱接电线和网线,安装插座。严禁非正式电工动用电闸。宿舍长负责管理本室照明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向值班室报修,做到人走灯灭,拔掉插销,保证用电安全。不得在宿舍、走廊和公寓楼外堆放甚至焚烧废纸和其它物品。学生公寓楼内或底层不得设立商业场所(摊点)。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的来人登记和会客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管理和治安消防检查。各学院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工作。要执行教育部的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对公寓公共场所的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的管理,后勤管理处与各学院共同负责)
(3)学生社团管理
加强对学校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严禁未经登记审批的社团开展工作。(团委负责)
(4)对贫困生、心理问题学生及毕业生的管理
①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广泛宣传学校各项贫困生资助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意识,顺利完成学业。
②加强对心理问题学生的监控和关爱,对于因学业、就业、经济压力以及情感问题而造成心理障碍和疾病的学生,做到早预防、早教育、早治疗,避免心理健康问题发展成为安全稳定问题。
③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自我择业倾向,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④开展针对性地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不受其诱惑,远离传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非法传销活动进校园。
(上述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党委牵头,各学院负责)
8、网络安全
加强对全校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因特网的管理和监控。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载不熟悉、不健康、不明来路的软件,不接受可疑的邮件,不浏览有色情、暴力内容的网站,不在网上参与恶意或非法炒作。(校园网络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各单位自行负责)
9、传媒管理
抓好各种传媒的管理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各种邪教对学校的渗透。宣传部要严格校报、校刊、校电视台、校广播站稿件的审阅、审查制度。各种约题讲座的主讲人及讲座内容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负责,党办、校办和宣传部督查)
10、外来人口管理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对各类暂住人员由各用工单位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报保卫部备案。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有暂住人员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该单位暂住人口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保卫武装部监督)
11、办班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考研辅导及各类培训、讲座等活动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文件规定,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各类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培训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需报批备案。理科各类讲座报科技处审批备案;文科各类讲座报社科处审批备案;约题讲座报宣传部审批备案;有关学生就业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暨社团等活动,分别报学工部、研究生学院分党委、校团委审批备案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一在指定场地举行。三是各单位与校外单位共同承办的各类培训和大型活动如需占用学校场地,须报党办、校办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并作好安全、后勤等相关工作。外单位来校租赁场地,必须报党办、校办审批,保卫武装部备案。未经审批、备案的一律不予进行。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教学设施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相关单位负责,党办、校办、保卫武装部监督)
12、门卫管理
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一律实行证件管理,携物出校门要严格执行携证制度,严禁无证游商进入校园。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要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检查。(保卫武装部负责)
13、校园周边治安问题
加强和推动校园周边治安工作。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问题,学校一方面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一方面加强与校园周边单位协调,做到共同治理。(保卫武装部、后勤管理处负责,两办督办)
(三)加强平安校园文化建设
1、通过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防范演习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丰富创建内容,在广大师生员工形成人人讲创建、时时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等为内容的教育,特别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山西大学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方案》进行教育,在活动中弘扬我校“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校风。(各相关单位负责,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武装部监督)
2、丰富“安全教育周”活动内容,教育学生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增强在复杂情况下保护自己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针对大学生可塑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适时地对大学生进行自尊自爱、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日常良好习惯和文明规范的行为养成教育。(各相关单位负责,党办、校办监督)
四、主要措施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是实现高水平高效益办学的重要内容,必须有强有力的措施予以保证。各单位领导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创建活动重要性,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认真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学校将把这次创建活动纳入到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校风建设中,走内涵创建之路,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安全文明创建办法。
(一)创建活动要与单位业绩相结合。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创建活动。学校将把各单位的创建活动纳入到本年度的创安工作责任制体系当中,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坚决贯彻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创建活动要与师德建设相结合。教职员工的参与度和支持度是衡量创建活动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学校将把活动纳入到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当中,将教职员工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表现与个人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加大奖惩力度。
(三)创建活动要与学风建设相结合。优良的学风是保证创建活动、维护创建成果的重要条件。学校将把校内学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实际情况纳入到本人的奖学金评定、学年评定等体系当中。
(四)要认真做好督查和舆论宣传工作。党办、校办、纪检委、宣传部和保卫武装部共同负责做好督查和宣传报道工作。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促检查。校报、校电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文明现象、不文明个人予以曝光。领导组办公室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上下协力,齐抓共管,把此次创建活动做实、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