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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支部开展学习“红船精神” 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8-01-08

     2018年1月3日上午,组织部支部开展学习红船精神 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2005年6月2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首次提出并阐释了“红船精神”,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源头精神。他将“红船精神”的内涵高度提炼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

  按照安排,会前组织部全体党员进行了认真准备,对“红船精神”的内涵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学习。会上,杨洁同志围绕“学习弘扬红船精神 扎实推进干部培训工作”进行了主题发言。首先,她对学习弘扬“红船精神”与干部培训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学习弘扬“红船精神”,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三个途径: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校党校依托“教授宣讲团”、“博士宣讲团”选派教师宣讲授课,指导二级党校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党课学习。二是抓好关键少数“领学”。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层层压实任务,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确保县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三是要健全考核机制“促学”。要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将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干部培训的考勤、考核与管理,对干部参加培训的有关材料与情况,定期进行归档和分析, 建立干部培训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落实好集中轮训督促检查机制。

  组织部支部全体党员在会上结合弘扬“红船精神”的学习感悟及自身实际进行了热烈地交流讨论。作为组工干部,要自觉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做好工作,让“组织部的灯”在心头长燃,让“组织部的灯”真正成为永不熄灭之灯,理想信念之灯,为民务实之灯,开拓奋进之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