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为了进一步巩固我校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保证即将开展的2012年中国共产党党内年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进行校核。
一、校核方法
校核采取人工审阅和系统校核相结合的办法。
系统校核:
组织校核:进入系统—>日常管理—>组织维护—>校核
人员校核:进入系统—>日常管理—>人员维护—>校核
二、校核要求
1、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信息校核工作。
2、对党组织和党员信息进行系统校核后,根据系统提示,逐一分析错误原因,解决问题。
三、注意事项
1、系统自带的校核功能主要针对库内信息的逻辑性冲突和关键信息缺乏等内容进行提示,并不能校核出关键信息是否准确。
2、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办公室主任要对库内信息逐一审阅,确保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3、注意将本学期新转入党员和新发展、转正党员的信息登记入库,本学期的党员发展工作应于12月15日前结束。
4、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遗漏党员。
组 织 部
2012年12月12日